最新消息
市民申請行政相驗程序
114-04-23最新消息
一、申請時間
- (一) 上班時段:
-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17:00);
- 由衛生所醫師行政相驗,請洽本市三區衛生所專線聯繫安排。
- 執行行政相驗單位連絡資訊如下:
- 東區衛生所 03-5236158
- 北區衛生所 03-5353969
- 香山衛生所 03-5388109
- (二) 非上班時段:
- 除上班時段外,含平日夜間及假日);
- 由指定醫療機構行政相驗,費用2000元-5000元。
- 指定醫療機構:欣安診所(阮慶定醫師)03-5775055 或 0963-329091
二、新竹市衛生所行政相驗作業流程如入下(詳附件)
- (一) 持「醫院或診所開立相關診斷書及病歷摘要」
- 1-1.上班時段:由衛生所醫師當日執行。
- 1-2.非上班時段:隔日上班日由衛生所醫師執行。假日由三區衛生所專線協助民眾或請指定醫師執行。
- 2-1.判定非意外及其他事故,屬疾病或自然老死者,開立死亡證明書。
- 2-2.判定意外及其他事故,向警察局報案,由警察局製作筆錄並連絡值班法醫或檢察官進行司法相驗。
- (二) 無「醫院或診所開立相關診斷書及病歷摘要」
- 向警察局報案,由警察局製作筆錄並連絡值班法醫或檢察官進行司法相驗。
三、收費標準:詳附件新竹市西醫機構收費標準。
四、遇經濟困難、列案低收入戶等特殊狀況,由衛生所醫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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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