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填具申請書、委託書,檢附死亡證明書、現戶或除戶謄本、火化許可證明、骨灰(骸)遷出證明、起掘證明、骨灰經再處理之證明文件。
受理申請並繳納規費。核發樹葬植存許可證。
憑樹葬植存許可證及火化暨骨灰研磨許可證,依申請植存日期進行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