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葬服務簡介
申請起掘許可證檢附相關證件至本所服務中心洽辦:
一、依法遷葬之墳墓為下列情形
興建或更新殯葬設施依法應遷葬者。
公共工程建設依法需遷葬者。
濫葬之墳墓依法取締應遷葬者。
其他上級機關及委辦機關委辦者。
二、核發墳墓遷葬補償費,依據「新竹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由本所代為核發。以便順利完成遷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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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公墓墳墓遷葬流程
(自111年6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
瀏覽人次:6655 人 更新日期:11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