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骸)存放服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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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市民接受火化的觀念日益提高,火化入塔蔚為風氣。目前位於香山大坪頂的納骨堂共有四座(華藏堂、華嚴堂、通天堂、永恆之丘), 四座納骨堂總容量約14萬餘位。
        新竹市的納骨堂在民國六十九年時完成一座靈骨塔(客雅山靈骨塔),約有1,526個骨骸位。當時市民採用撿骨入塔的意願不高,以致於使用率不高。( 本所於91年已遷移塔內骨灰骸至香山大坪頂納骨堂。)這種情形一直維持到民國八十年左右,市民接受火葬的作法逐步提高,火化入塔蔚為風氣,反而形成骨灰位的需求較迫切,新竹市政府乃重新啟用一座 廢棄不用的納骨堂(華藏堂),這座位於香山大坪頂的納骨堂經整修後,以骨灰位為主,大約設置3725個箱位,暫時達滿足新竹市往生市民的需求。
        到了民國八十六年國立交通大學、清華大學因拓校需要校地,必須使用到本市第一公墓的墓地,為了配合遷葬作業,撿骨入塔時勢必要有足夠的納骨堂 才能容納大量的骨骸罐及骨灰罐,基於此,清華大學(華嚴堂)及交通大學(通天堂)兩所學校分別出資興建二座新式納骨堂供遷葬撿骨入塔者使用。
        為了住家無法安置靈位的需求本所增設了靈位牌與神主牌。永生園通天堂設置有1,565個靈位牌,使用四年即已全部申請使用完畢。本所基於使用需求,並考量到神聖的牌位能願被外人碰觸或移動,本所於99年新設的華嚴堂靈位牌區及神主牌位區,自上層區逐步開放外,並加裝了透 明玻璃,除了讓牌位不染塵埃外,也避免其他人近觀時不經意的碰觸,確保牌位的莊嚴性。靈位牌為個人靈位使用,神主牌為供奉列代先祖的牌位,神主牌 安奉後如需增加奉祀者須向管理所申請及繳交規費。
        新建納骨堂永恆之丘為地上五層建物,計有4萬餘個塔位,神主牌位計1萬餘個。


 設 施 項 目 
  • 納骨堂4間(華藏、華嚴、通天、永恆之丘),總容量14萬餘位。
  • 神主牌位(含靈位牌位),總計萬餘位。
※ 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22條之1,本市市有納骨堂塔位使用年限為30年。
※ 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22條之2,一塔位經原申請人或其繼承人同意可放置雙骨灰罐,第二罐免收使用規費。
 ◎ 詳細法條內容請參閱《新竹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服 務 項 目  - 檢附相關證件至本所服務中心洽辦。<申請流程及規費>
  1. 核發大坪頂骨灰(骸)存放設施憑證。
  2. 申請骨骸、骨灰領取。
  3. 申請神主牌及靈位牌。
  4. 申請補發塔位憑證。
  5. 入塔安厝服務-採取以下措施提供便捷貼心的服務。
    • 每日中午輪值,提供骨灰(骸)入塔安厝,節省殯葬流程。
    • 例假日輪班值勤,方便骨灰(骸)入塔安厝,節省殯葬流程。
  6. 每年辦理春祭(清明節前一天)及秋祭(中元節前一天)法會各一場,提供喪親家屬追思祭拜,以慰亡靈。

 設 施 使 用 注 意 事 項 
  1. 使用骨灰(骸)存放設施,依本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使用規費減免者,其指定位置塔位以新台幣2萬元以下為限,但專案經市府核准者不在此限。
  2. 納骨堂箱位自選位日期起算14天內必須晉塔,如不使用需於期限內申請放棄及退費,惟骨灰(骸)罐已晉塔使用者不予退費。
  3. 往生者骨灰(骸)罐進、出塔時,應出示「使用許可證明」或繳費證明及相關證件正本,經管理人員登錄後,始准進、出塔。
  4. 骨灰(骸)罐進塔後應依申請之塔位,由管理人員導引置放。
  5. 骨灰(骸)存放設施塔位內除骨灰(骸)罐外,未經許可不得任意增加其他物品,以維整潔。
  6. 祭拜應於祭拜廳或依指定位置為之,不得將香、燭、供品等祭祀用品,任意攜往各樓層塔位區祭拜,以維室內空氣品質及安全。
  7. 金銀紙錢應置於本所指定之紙錢庫錢專用車內,其他物品禁止燃燒。
  8. 骨灰(骸)存放設施區內外未經許可不得任意設攤。
  9. 如遇突發事件,應依相關標示及管理人員之指引,離開納骨堂或至避難位置。

 通 訊 及 服 務 時 間  <服務時間及公告>
  • 洽公電話:(03)5220179、5221905分機106
  • 洽公地址:新竹市成德路132號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洽公時間:08:00 ~ 12:00  13:00 ~ 17:00
  • 永生園電話:(03)5303768
  • 永生園地址:新竹市香村路300巷999號
  • 永生園開放時間:08:00 ~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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