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第62條之1公開資訊
月份 | 機關名稱 | 宣導主題 | 媒體類型 | 宣導期程 | 金額 | 預算來源 | 預算科目 | 執行單位 | 備註 |
---|---|---|---|---|---|---|---|---|---|
114年02月 |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無 | |||||||
114年01月 |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無 | |||||||
113年12月 |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無 | |||||||
113年11月 |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無 | |||||||
113年10月 |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無 | |||||||
113年09月 |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無 | |||||||
113年08月 |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無 | |||||||
113年07月 |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無 | |||||||
113年06月 |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無 | |||||||
113年05月 |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無 | |||||||
113年04月 |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無 | |||||||
113年03月 |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無 |
- 本表係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規範凡編列預算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為填表範圍。
- 媒體類型包括上揭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
- 宣導期程部分,請依委託製播宣導之涵蓋期程為準,並以該期程完成日之月份為公布當月。例如涵蓋期程為110.3.1-110.6.30,則於6月份當月公布。
- 金額部分:除於四大媒體刊登及托播之費用應計入外,凡與在四大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有關之影片、動畫及圖卡之製作成本、拍攝宣導影片所租用之道具服裝及臉書宣導照片之構圖素材等內容製作經費,其相關成本應計入。
- 預算來源查填公務預算、基金預算,倘機關(單位)間有委代辦(或補捐助)情形,則請填列委辦(補捐助)機關(單位)之預算種類。
- 預算科目部分,公務預算及政事型特種基金填至業務(工作)計畫,業權型特種基金填至損益表(收支餘絀表)3級科目(xx成本或xx費用)
- 執行單位係指各機關之內部業務承辦單位(所屬機關為科課室),機關(單位)間委辦代辦(補捐助)案件則為代辦(受補捐助)機關(單位或團體),但由委辦(補捐助)機關(單位)填報公布,並於備註欄註記為「委託代辦」或「補捐助」。
- 各機關如有公益或廠商回饋免費廣告等補充說明,請列入備註欄表達。
瀏覽人次:501 人 更新日期:11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