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葬服務簡介
申請起掘許可證檢附相關證件至本所服務中心洽辦:
一、依法遷葬之墳墓為下列情形
三、通訊及服務時間
一、依法遷葬之墳墓為下列情形
- 興建或更新殯葬設施依法應遷葬者。
- 公共工程建設依法需遷葬者。
- 濫葬之墳墓依法取締應遷葬者。
- 其他上級機關及委辦機關委辦者。
三、通訊及服務時間
- 洽公電話:(03)5220179、5221905分機302
- 洽公地址:新竹市成德路132號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 洽公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規費繳納下午16: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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